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十二条规定:“环境;;;;;;ぶ鞴懿棵偶捌渌艏嗖饣乖谛姓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公安机关单独或者会同环境;;;;;;ぶ鞴懿棵,,,,,,,,提取污染物样品进行检测获取的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关于第三方即社会化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在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016年12月28日,,,,,,,,《环境解释》的起草人喻海松法官曾在《中国环境报》上刊登署名文章,,,,,,,,就监测数据的证据效力问题,,,,,,,,认为“环境;;;;;;ぶ鞴懿棵偶捌渌艏嗖饣乖谛姓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具有刑事证据资格,,,,,,,,不需要再经过省级以上环境;;;;;;ぶ鞴懿棵诺娜峡伞!!!。。。。在实践中,,,,,,,,第三方监测机构虽然不属于环境;;;;;;ぶ鞴懿棵潘舻募嗖饣,,,,,,,,但只要是在环境;;;;;;ぶ鞴懿棵呕蛘咚艏嗖饣沟闹鞒窒麓邮孪喙丶嗖饣疃蛘咛峁┘际踔С,,,,,,,,以环境;;;;;;ぶ鞴懿棵呕蛘咚艏嗖饣姑遄龀龅募嗖獗ǜ,,,,,,,,也应当认为符合《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2月2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认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予以采用的,,,,,,,,其实质属于《环境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的“环境;;;;;;ぶ鞴懿棵偶捌渌艏嗖饣乖谛姓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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