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较早时间以前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经过较长时间运行,,,,,,为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本企业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唬唬;;;ず头缦辗婪洞胧┑挠行越校,,,,,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我公司拟再次委托第三方办理环评手续。。。。。请问,,,,,,不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况下,,,,,,能否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后评价的方式办理环评手续??????
答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唬唬;;;ど枋┛⒐ぱ槭涨椅榷ㄔ诵幸欢ㄊ逼诤螅,,,,,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唬唬;;;ず头缦辗婪洞胧┑挠行越懈偌嗖夂脱橹て兰郏,,,,,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唬唬;;;肪潮;;;;;;ぶ鞴懿棵趴梢砸谰莼肪秤跋旌笃兰畚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唬唬;;;ぬ岢龈慕螅,,,,,并将其作为后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依据。。。。。另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不可替代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文章转载于环保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